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鲜明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重大部署。研究院持续跟踪民营经济发展变化,通过整合多部门统计数据和多源社会大数据,开展民营经济监测评估;通过民营企业识别和地方研究实践,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指数编制。近期,研究院推出民营经济系列专题数据文章,呈现多维度数据历史变化,展现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洞悉《意见》出台背景和用意。本文为第一期,重点聚焦民营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三十一条提出,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图为2022年8月13日,福建盼盼饮料有限公司,一名女工在冷灌无菌生产线上工作,快速流动的罐装饮料形成独特光影画面。新华网 肖和勇 摄
依托企业工商大数据库[1] 分析可以了解近年来民营市场主体的变化情况。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共有民营企业5201.12万家,同比增长10.04%,高于所有企业数量增速0.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占所有企业数量的90.26%,较上年同期提升0.33个百分点;疫情期间民营企业数量增速有所下滑,今年1月开始止跌回升。今年1至5月,新设民营企业388.13万户,注吊销民营企业167.82万户,净新增民营企业[2] 220.31万户;净新增企业中民营占比93.38%,较上年同期提升2.50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的民营企业恢复增长态势,体现了疫情后时代民营经济活力的逐渐复苏。在“十四五”的后半程,应落实《意见》精神,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整体带动全国经济从疫情的疤痕效应中逐步恢复。
图1 2022年1月-2023年5月民营企业月度实有数量变化情况
从分省市场主体的数据来看,截至5月末,民营企业实有数量同比增速方面,海南(30.27%)最高,上海(3.15%)最低。民营企业数量占比方面,海南(94.35%)已超越浙江(94.28%)成为占比最高省份;山西、吉林、西藏占比相对较低,但提升较快;与上年5月末相比,30个省份均实现了民营企业占比的提升。总体来看,民营企业数量同比增速、占比双提升省份较上年明显增加,主要有海南、四川、云南、湖南等。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普遍就业比较充分,市场发育比较成熟,经济充满生机活力,人民生活比较富裕,社会比较和谐稳定。各地区可通过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相互借鉴学习促进各地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截至5月末,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12360.56万家,同比增长10.96%;个体工商户数量约占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带动近3亿人就业。1—5月,新设个体工商户961.96万家,同比增长14.66%。分省来看,广东(1092.87万家)位居第一,其次为江苏(1037.38万家)和山东(971.37万家)。海南个体工商户增速全国第一,达到61.87%,与民营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态势一致;云南个体工商户增速全国第二,达到24.40%。个体工商户数量多、活力足,是稳增长稳就业的底气所在。
图2 2022年1月-2023年5月个体工商户月度实有数量变化情况
总体来看,我国民营市场主体近年来保持了较稳定的数量增长,增速虽然在疫情期间有所下滑,但疫情结束后较快实现了企稳回升,显示出了较强的韧性。当然,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要求下,应更加关注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意见》强调了要落实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举措,有利于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使其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1] 数据来源为第三方大数据公司。
[2] 净新增企业数量指新设企业数量与注吊销企业数量的差值,也等同于期末与期初企业实有数量的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