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信息技术革命是21世纪最重要的革新性突破,而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革命最突出的成果,其飞速发展的趋势与广泛的渗透范围已经超越其技术特征,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结构、重塑个体行为的重要因素。中国自1994年引入互联网技术以来,互联网已经逐渐取代书信、固定电话,成为人们信息交流的主要方式。随着微博、微信、抖音等互联网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网络空间超越传统信息流通的时空限制,形成了新的公共领域,对中国的社会与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更方便地获取信息、讨论问题、消费娱乐,政府也可以在互联网技术的辅助下实现更有效的社会治理(
学术界已就互联网对政治参与的影响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分析论述(
二、常规与非常规:互联网影响政治参与的不同场域
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为公民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并重塑着公民的政治行为。政治参与作为公民政治行为的主要体现,也因互联网的介入而呈现出多样化、去中心化的趋势。为了深入分析互联网使用对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本文首先梳理并总结了既有研究对政治参与的概念界定与分类。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的核心特征,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环境是否良好有序的重要标准。维巴和奈(
因篇幅有限,本文在此不再赘述范·戴斯对其他政治参与类型的界定与分类过程。但就上述政治行为的场域特征而言,范·戴斯为学界提供了有益的划分思路,即对政治行为的作用域加以区分可以更好地理解公民政治参与意愿同参与渠道主导权归属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叙述框架下,民众自发与政府主导、政治参与的常规与非常规性的理论诠释力得到了提升。按照
三、互联网使用的两个维度与四种类型
互联网究竟对民众的线下政治参与起到促进还是抑制的作用?这一疑问始终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学者们也对此进行了丰富的研究探索。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出现伊始,帕特南(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同样从“互联网使用”这一逻辑起点出发,不同的研究得出了相异的结论。一部分学者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并没有为公民带来更大的政治便利,他们悲观地认为互联网反而会抑制公民的政治参与(
当前学界对互联网使用影响公民政治参与的具体机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维度展开。第一个维度是互联网使用过程中的介入方式,此维度可分为“集体介入”和“个体介入”(collective-individual involvement)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其中集体介入型指的是行为者通过互联网分享、交流观点,个体介入型则指行为者“自浸”式的互联网使用。第二个维度是互联网使用的信息消费类型,可分为“社会导向”和“娱乐导向”(social information-entertainment)这两种偏好。当行为者利用互联网获取政治、社会新闻时,这就意味着行为者具有社会导向的互联网使用偏好;而如果行为者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娱乐消遣活动,则说明其倾向于娱乐导向的信息消费(
表1:互联网使用的4种类型划分
由表1可知,当公民的互联网使用偏向于娱乐导向,并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仅坚持个人使用而不与其他网友分享、讨论问题时,这类互联网使用特征就符合“时间替代性假说”的论断。与此相对,如果公民使用互联网的目的在于获取社会、时政类信息,并且乐于同其他人分享和讨论相关内容,这一类互联网使用取向就符合乐观派所坚信的互联网使用特征:公民可以借由互联网快速获取社会、政治信息,并与他人分享,从而提高政治参与度。学界普遍将乐观派的假说称为“社会参与假说”(social engagement hypothesis)(
上述四种互联网使用的分类模式不仅是对既有理论假说的归纳,也是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这两种行为模式的呼应与扩展。如上文所述,政府希望民众通过官方提供的常规渠道进行政治参与(
假设1:“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将有助于促进常规、非常规的政治参与(公民赋权假说)。
相反,如果个体既不接受政府通过互联网渠道的信息宣传,也不和其他人分享、交流自己的观点主张,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娱乐性互联网空间中,那么我们就认为该行为者没有从事常规与非常规政治参与活动的意愿,也就符合“时间替代性假说”的论断。基于此,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2:“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将降低常规、非常规的政治参与(时间替代性假说)。
“个体介入—社会导向”作为“公民赋权假说”与“时间替代性假说”的一种混合搭配形式,其社会导向特征说明行为者偏好官方主导的社会新闻信息,这有助于他们接受政府提供的常规政治参与渠道。但是这类“沉默的内容消费者”群体只注重社会信息的获取,而不在乎观点的分享交流,因此,他们可能难以形成自发性政治参与意愿,缺少自下而上的诉求反馈意识,也不会倾向于非常规渠道的政治参与。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有助于常规政治参与。
与假设3相对,“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是“公民赋权假说”与“时间替代性假说”的另一种混合搭配形式。该模式缺少“公民赋权假说”的社会导向特征,但是具有集体介入的形式,这意味着“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强调了行为者和其他网友的分享交流,但是讨论的内容是各类娱乐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网民热衷于在互联网虚拟空间中“组团”讨论偶像、时尚、游戏等娱乐信息,形成了各类论坛、小组、讨论群等互联网虚拟组织。他们讨论的内容虽然不涉及社会政治新闻,不易于受官方媒体影响而增加常规政治参与意愿,但是他们在讨论、组织各类议题的过程中可以培育出自主性意识,积累自下而上的动员经验,所以可能有助于非常规渠道的政治参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集体介入—娱乐导向”的互联网使用模式有助于非常规政治参与。
由于缺少明确的理论假说支持,本文难以对“个体介入—社会导向”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以及“集体介入—娱乐导向”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进行假设。但本文依旧会将上述两种影响关系纳入实证检验,以便展开探索性分析。
四、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为检验上述研究假设,本文采用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设计并实施的“2015年中国城市治理调查”及“2018年中国城市治理调查”数据。该系列调查主要围绕着中国城市治理问题展开,调查系统采集了受访者的人口学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公众参与和政治态度等变量信息。两次调查分别于2015年6—8月和2018年6—10月在全国24个省级行政区的50个城市,采用“GPS辅助的区域抽样”与分层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18—70岁的人口实施抽样。2015年共采集5525个样本,完成样本3513个,完成率为63.6%,本研究主要选取了其中2114个网民样本。2018年该调查共采集5523个样本,实际完成有效样本3573,完成率为64.7%,本研究选取其中2629个网民样本。同时,本文对样本中的缺失值进行了插补处理。
(二)变量设置与操作化
1. 因变量
结合范·戴斯(
2. 自变量
依据埃尔哈特和弗莱塔格(
3. 控制变量
本文引入性别、年龄等人口学变量,以及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城乡差异、流动人口、就业状况、工作类别(国有、非国有)、党员身份、网龄等社会经济变量来实现统计控制。同时,本文还设置政治兴趣变量、政治支持变量(对地方政府和对中央政府)、政府满意度变量(对地方政府和对中央政府)、政治知识变量、内在政治效能感变量作为控制变量进一步完善研究设计。其中政治知识的测量主要通过询问被访者“国家主席由哪个机构产生?”“省级人大代表完整任期多少年?”“中国共产党总书记是谁?”“现任国家总理是谁?”“现任美国总统是谁?”等问题来实现。政治知识得分依旧通过项目反应理论模型得出,具体题设的区分度a分值和难度b分值可参见表2。内在政治效能感变量根据国情选择了更能体现行为者解决社会问题之能力的题目,包括询问受访者遭遇不公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受访者社会关系的强度、受访者影响他人之能力的强度,等等。政治效能感变量通过主成分分析提取唯一因子获得,题设因子负载可参见表2。
表2:主要变量的IRT、因子分析结果汇总
(三)分析方法:广义倾向值匹配
由于观察型研究无法实现随机分组,所以传统的问卷调查研究通常难以在实验状态下实现干预变量对结果变量的净效应。为了尽可能模拟实验环境以进行因果推断,社会科学研究者尝试通过计算倾向值以实现样本的最大程度匹配,进而计算出干预效应的程度(treatment effect)。尽管倾向值匹配与回归分析同样面临着不能穷尽所有干扰变量的问题(
五、研究发现
(一)中国城市居民的互联网使用与政治参与
为了便于比较分析,本文将各变量的项目反应得分标准化,取值范围在0-1区间内,并分别计算各年度均值,结果汇总于表3。由表3可知,中国城市居民近年来的政治参与情况得分普遍较低,2015年常规性政治参与得分刚刚超过0.1,2018年的常规性政治参与得分不到0.2。非常规性政治参与得分普遍低于常规性政治参与得分,此差值在2015年为0.0556,在2018年为0.095。较为巧合的是,非常规性政治参与得分在2015和2018年均为常规性政治参与得分的50%左右。从纵向对比来看,常规性政治参与和非常性规政治参与的得分都有所提升,二者在2018年的分值较2015年分别增加67.37%和70.09%。与因变量政治参与行为得分相同,4个互联网使用行为的自变量得分也呈现出增加趋势,其中以公民赋权理论所体现的“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的增幅最为明显,达到9.19%;“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的增幅较小,为1.29%。在所有4类互联网使用模式中,“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得分最高,在2015年和2018年数据中均为最高值。相反,“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得分在2015年和2018年数据中均为最低值。公民赋权理论所体现的“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较“时间替代性假说”所体现的“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得分要低,在2015年和2018年的数据中,前者的分值均比后者少0.2分左右。综合来看,在控制信息消费类型维度后,集体介入型的得分明显低于个体介入型得分,这说明中国城市网民更倾向于自己利用互联网而非通过互联网分享讨论观点,这较为符合常规认知。而在控制介入方式维度后,我们可以观察到,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的得分高于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的得分,这表明中国城市网民倾向于利用互联网获取社会政治信息,而非娱乐资讯。
表3:主要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二)回归结果
在进行广义倾向值匹配分析前,本文先选取由2015年和2018年数据构成的混合截面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以作为辅助性分析,表4是分析结果。模型1与模型2是因变量为常规政治参与时的线性回归模型,模型2较模型1增加了4个本研究关注的主要解释变量,同时模型2的调整R
表4:线性回归模型结果
注:***p<0.001,**p<0.01,*p<0.05,括号内为标准误。
模型3与模型4的因变量为非常规政治参与,在增加4个互联网使用类型变量后,模型4较模型3的调整R
由于模型3、4的调整R
表5:年度分组回归分析结果
注:***p<0.001,**p<0.01,*p<0.05,括号内为标准误。
(三)广义倾向值匹配分析
我们先来分析“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以此来检验假设1。图1描绘了“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通过图1,我们可以较为直观地看到这一干预效应:在0-1的取值范围内,常规政治参与的期望概率均呈现出上升趋势。结合图1第2幅图的干预效应函数在95%置信区间的变化可知,“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在0.3-1分段均正向统计显著。图2刻画了“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情况。与常规政治参与相同,“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也较为清晰。由图2中的第1幅图可知,除0-0.25分段外,非常规政治参与的期望概率均呈现出上升趋势。结合图2第2幅图的干预效应函数在95%置信区间的变化可知,除0-0.25、0.7-1分段置信区间包含0外,“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在0.25-0.7分段内统计显著,较常规政治参与的有效区间缩小了一些。综合表4回归分析与本部分的广义倾向值匹配分析结果,我们可以确定“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均为正向。尽管这一影响在少部分分段统计不显著,但整体上的正向趋势是明显的。综上,我们验证了假设1的推断。
图1:“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图2:“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我们进一步分析“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以此来检验假设2。如图3和图4所示,整体来看,“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稍显复杂。值得注意的是,“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函数在95%置信区间变化过程中均包含0,这说明这一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并不显著。由图4的第1幅图可知,“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与非常规政治参与之间存在U型关系,这一概率期望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趋势。结合图4的第2幅干预效应函数图,我们可以发现,在0-0.4、0.7-0.8分段内的干预效应函数在95%置信区间变化过程中包含0,这说明在以上分段内“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的干预效应并不显著。由图4左侧的响应函数图像可以发现,0-0.4分段的不显著区间对应于响应函数图像的下降部分,而0.7-0.8分段的不显著发生于干预水平变化的拐点处。综合图4的两幅图来看,我们可以认为“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的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在0.4-0.7分段呈现正向促进作用,在0.8-1分段内正向影响力衰减并趋近消失。结合表4回归分析中模型2与模型4的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尽管“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均不显著,但由广义倾向值匹配的分析可以得出不同的解读:该互联网使用类型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在全分段均不显著,而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趋势则是在中高分段提升、高分段趋近平缓。这表明悲观派“时间替代性假说”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预测完全背离了假设2的论断。综上所述,我们拒绝假设2“时间替代性假说”的推断。
在探究了“公民赋权假说”与“时间替代性假说”后,我们继续讨论“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以此检验假设3。由图5第1幅小图的响应函数曲线可知,该曲线在0-0.8分段内呈现递增趋势,增幅在中低分段较大,到中高分段逐渐放缓,而在0.8-1分段略有下降。结合第2幅小图的干预效应函数可以发现,在0.65-1分段内95%置信区间包含0。这表明,“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线下常规政治参与的促进作用仅在0-0.65分段有效,该区间段内的响应函数递增趋势明显。基于此,我们认为假设3的推断基本正确,即“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有助于常规政治参与,这一促进效果主要体现在中低分段。
图3:“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图4:“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图5:“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在对假设1、2、3进行了讨论并经过实证检验后,我们来对假设4展开验证。如图6所示,尽管“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响应函数呈现出逐渐递增的趋势,但其干预效应函数在全分段的95%置信区间内均包含0,这表明其正向促进作用并不显著。结合回归模型4的结果,我们认为,“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没有影响,因此可以拒绝假设4。
图6:“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最后,我们对剩余的两类情况做初步的探索性分析。如图7所示,这两幅图是“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响应函数与干预效应图。第1幅小图的响应函数图像表明,“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影响的概率期望值呈现出“先降—后升—再降”的趋势,尤其是以0.3-0.75分段的促进性影响最明显。结合干预效应函数的95%置信区间可知,干预效应的边际变化仅在0.3-0.75分段内统计显著,这说明“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仅在中分段(0.3-0.75)时表现为促进作用。图8展示了“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性政治参与的影响。从直观上来看,图8的第1幅小图的响应函数图像表明,“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性政治参与的影响呈现出倒U型关系,结合干预效应函数的95%置信区间图像,我们可以发现,在低分段(0-0.2)、拐点处(0.3-0.65)的置信区间包含0,说明在这两个区间内“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不显著。总的来说,“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在0.2-0.3分段内对常规政治参与具有微弱的促进作用,在0.65-1分段内则表现为削弱作用。而回归分析中模型2的结果显示,“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其影响趋势是先增后减,彼此抵消,因而产生了不显著的回归系数。
图7:“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图8:“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干预效应图
六、讨论与结论
快速发展的中国正在进入互联网时代,根据2019年6月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61.2%,网民规模达8.54亿,其中有99.1%的网民都使用过手机上网(
本文利用2015年、2018年“中国城市治理调查”中网民群体的数据,采用广义倾向值匹配的方法构建模拟实验条件(quasi-experiment),分析讨论了4种不同的互联网使用类型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并对既有的“公民赋权假说”及“时间替代性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与探索性分析。本文发现如下:
首先,“公民赋权假说”得到了实证检验。“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非常规政治参与都有着显著的正向效应。这说明互联网的便捷、促进公民互动等特性确实有助于提升公民的参政热情。
其次,“时间替代性假说”并未得到有效的实证数据支持。在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分析中,“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的影响在全分段均不显著。同样,在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分析中,“时间替代性假说”所强调的个体对公共事务冷漠、疏离的特征在“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的整个分段中并未体现,甚至在中高分段处还表现出正向促进作用。本文认为,我们不能将这部分的增强作用视为该互联网使用模式有效促进政治参与的证据,因为更高频率的“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意味着行为者有着更强的以自我为中心和娱乐化的倾向。如果这些行为者对非常规政治参与产生兴趣,那势必是基于将政治生活“游戏化”的动机,而非审慎的政治行为,这绝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尽管“时间替代性假说”并未通过实证检验,但其实证结果所表现出的反常现象仍为我们带来了重要的提示。
第三,研究结果证实了个体仅独自获取信息的互联网使用方式会增加常规政治参与的概率,但结合后续探索性分析发现,在中分段的“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同样会促进非常规政治参与。如此看来,“个体介入”的削弱效应并没有抵消“社会导向”的正向作用,结合“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的促进作用,我们有理由推断“社会导向”是一个强影响力因素。与此同时,“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它对常规政治参与影响的概率期望值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结合“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无效以及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概率期望值先降后升的影响趋势,我们可以发现,“娱乐导向”是一个很“诡异”的因素:当个体以娱乐化心态使用互联网时,其参与非常规政治行为的概率将在中分段的拐点后“触底反弹”(体现为0.4-0.7分段的正向促进作用);而当群体以娱乐化的方式使用互联网时,其常规政治参与的概率将在低分段时不断攀升,直到中分段的拐点后才逐渐消散(体现为0.65-1分段的负向抑制作用)。最后,本研究涉及4个自变量、2个因变量,共计8组影响关系。在这8组影响关系中,只有“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非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在全分段内均不显著。通过观察剩下的6组关系可以发现,大部分自变量的干预效应在中分段(大约为0.3-0.7分段)显著,而在低分段(大约为0-0.3分段)并不显著,只有“个体介入—社会导向”和“集体介入—娱乐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在低分段显著,但后者的有效区间过短(0.2-0.3分段)。这表明,大部分影响关系需要有相应的互联网使用模式的习惯累积为基础,才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突破(在低分段不显著,在中分段开始显著)。而当个体偏好于独自获取互联网社会信息时,少量的行为意愿就可以促成常规政治参与的形成。这可能是由于“个体介入—社会导向”是我们最常进行的互联网使用模式(在4个自变量中得分最高),并且相较于“集体介入”所需要的较强的分享和交流能力,“个体介入”互联网使用类型的“门槛”较低,因而可以保证行为者能够以低成本获取“社会导向”的互联网信息,进而增加常规政治参与意愿。但是“集体介入”较高的行为成本也在高分段(大约为0.7-1分段)带来了更大的益处,在剩下6组影响关系中,只有“集体介入—社会导向”型互联网使用模式对常规政治参与的影响可以将中分段的作用延续到高分段。这可能是因为“集体介入”所需要的社交技能要求行为者付出较高的学习成本,而一旦习得这些技能将收获“持久性增益”。当然,以上机制性分析仅为本文的探索性解读,具体因果机制仍需后续研究进一步探讨。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形成了多样的互联网使用偏好,而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影响模式。在每种政治参与的4个关系模式中,表现为正向促进效果的均为2个,剩下的2个为不显著及非线性关系。综合来看,不论是常规还是非常规政治参与,互联网对其的促进效果都更明显一些。研究结果表明,在web 2.0时代,互联网使用的确提高了中国城市网民的参政热情,这在2015年与2018年的数据对比中也有所体现:与2015年相比,中国城市网民的常规、非常规政治参与得分均提升了70%左右。网民逐渐上升的参政热情需要合理的渠道来表达,政府如何妥善安排、疏通相应渠道就成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对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分析需要从个体与国家的视角分别切入进行研究,但碍于篇幅所限,本文仅从中国城市网民的个体视角分析了互联网使用偏好对政治参与的影响。因此,后续对互联网“赋能”的研究是有必要的。同时,尽管本研究在因果识别过程中运用了广义倾向值匹配方法,但我们仍需注意倾向值匹配方法的核心关切在于模拟实验研究及重建可比较性,因此该方法无法彻底解决遗漏变量所导致的偏误问题。更完善的因果推断仍需后续研究进一步探索,不同的互联网使用类型影响政治参与的因果机制也有待后续研究厘清。本研究的样本为中国城市居民代表性样本,研究结论仅适用于中国城市居民群体。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我们仍需进一步扩充样本范围,增加调研频次,以尽可能提升研究结论的外部有效性和稳健性。